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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高職讀的是理工類組,當時我對理工類組沒有興趣,所以讀得很痛苦。


還記得那時候要學「數學邏輯學」和「布林代數式」,我學得簡直快要瘋掉。

「我不懂,這一大串符號寫在一起,根本完全看不懂,況且這些符號和我的人生到底有什麼關係!?」

那時候我比較想學表達能力,和表現能力。

不過,現在我才漸漸懂,其實邏輯學和我們人生也是有關係的嘛,關係可大了!


我舉個例子好了,邏輯學理面,「AND」的邏輯,簡單講,就是「在場的人都同意時,整件事情才成立」。

比方說,X  AND Y,意思就像是「X和Y都同意的時候,整件事情才成立」,那這就像是在描述愛情關係嘛!

愛情是要兩個人都同意、兩人互相動心,才能夠成立的嘛,如果只有單方面(那就是單戀或暗戀),就難以成立了。


合夥,合作創辦事業,也是要一個小群體有共同志向、大家都同意這麼做,有共同目標,才能順利創辦得起來,如果有人持相反意見,就會阻礙多、爭吵多了,比較容易吹掉。


這就是AND,「AND」,是要「在場的人都同意,整件事情才成」。

條件比較嚴苛。



「OR」,

比方說,A OR B

意思就是「A和B,只要有一方達成條件,整件事情就可以成立!就算另一方都不表態、都沒有任何動作,整建事也可以成立」

這是在描述什麼呢?



OR這個邏輯,有點像百猴效應那樣,只要一隻猴子學會了新東西,其他的猴子看到了,跟著效法,就全部的猴子都可以學會新東西。

OR這個邏輯,是可以光明也可以黑暗的。

比方說,一群原始人當中,只要有一個人用火不慎,引起火災,即使其他人都沒有引燃火苗,火災仍然成立。


再舉例,比方說,只要有人汙染了環境,即使其他的人都沒有做出「汙染環境」的動作,但「環境被汙染」這件事情仍然成立。


其他的,有想到的時候再慢慢補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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