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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律師事務所遭小偷,整個事務所被翻遍,卻未損失財物和任何資料,猜得出來對方要的是「情報」、「機密」而非財產,為什麼猜得出來呢?


創作靈感:

內在有個聲音說話,是殺手(主角),殺手並不一定去處理暗殺事務,更多的是諜報,要不留痕跡,或故步疑蹤、放下迷霧。


殺手說:因為,像兩個爸爸(第三集)的劇情中,如果我是那位諜報員,就一定要做得像是「真的竊案」,這樣才能讓我們的意圖不被識破,我們的意圖是竊取情報,可是如果像第三集的內容一樣,那就一下子就被看穿了:「沒有財物失竊,整個事務所的資料卻被翻遍,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,這是針對情報的竊取」。

所以故佈疑陣就是這樣,你必須做得像是單純的竊案。

但,其實這樣還是不及格,因為凶手會到事務所,還留下痕跡,其實很明顯的,單單光是「事務所」這個地點失竊,而非「一般住家失竊、一般商家失竊」,如果凶手真要竊取財物,找一般防衛不嚴的商家,會比較合理吧?

單單是「失竊地點」為「事務所」,就可以讓人推知,凶手的意圖並不全為了財物而來(若竊賊要偷錢,去偷商家不是更快嗎?要理解一般竊賊的心,理解一般竊賊的想法。)

所以,到律師事務所,地上又是文件四處亂丟,這犯案人,一看就知道是為了文件、為了竊取情報而來,而他在這個地點,是必須要抹除自己的痕跡,才能做到不被發覺。但,留下太明顯的痕跡了。

另外,現在,光很強,心中「不原諒自己的黑暗」這一面也很強,只要有「不原諒自己落入黑暗」的情況,要暗地理做事的話,會完蛋的(就像,你曾經在工作時,想要偷懶含混,用了假照片,而被發覺一樣,這是內心深處不原諒自己落入黑暗,或者,心中某處在黑暗中呼救,她想成為光而不想成為暗,所以一被照亮,就被發覺照片為假,導致你以後只能拍真照片,是累了些,體諒自己,也體諒他人,說謊還是不適宜的),而且此舉「不留痕跡」是非常動用交感神經,只要你有了害怕被發現的念頭,就遲早會被發現。

另外,不管害怕被發現、不害怕被發現,有些事情與你的個人意志無關,而是當你不屬於黑光時,你是白光,卻做著黑暗之事,你一定得被照亮,你一定得趁早發覺這件事情,以免你沒被照亮、沒被發覺,等到離開地球,恢復為阿靈時,無法原諒自己黑暗,無法原諒自己曾有的行為,自責、恨自己,這樣就又無法完全成為阿靈。


S:謝謝你對我這麼好,如此為我著想,我感受到你的愛了,當時我沒有太....,想必心中有一處,感受到你的愛了,謝謝,如此為我,因為有你這麼做,我可以不用那麼自責,因為我已被照亮。也學到了一課,說謊,真的不好,如果是為了逞一己之私,為了偷懶,那可真不妙。

難怪惟惟都不回答我「說謊」這件事情,而要我自己去學習。

但有時候又不得不因為愛而說謊,哈哈。
總算懂了,原來在人那麼脆弱的時候,善意的謊言是必要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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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x4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